《中华眼科医学》杂志社
首页 > 投稿须知
 
/ 稿 / /
 

 

1、《中华眼科医学》来稿须附作者单位推荐信,注明单位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、不涉及保密、署名无争议等项内容。

2、《中华眼科医学》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、省级以上基金或攻关项目,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,如“基金项目:基金名称(编号)”,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。

3、《中华眼科医学》来稿文责自负。根据《著作权法》,结合本刊具体情况,编辑部可作修辞等文字修改、删节,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,需征求作者意见。修改稿逾期2个月不寄回者,按自动退稿处理。修改稿首页请注明稿件编号。

4、文题力求简明,且能反映出文章的主题。中文文题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。

5、作者姓名在文题下依次排列,在投稿后不应再做更动;作者单位按照邮政编码、所在省市县、单位全称、具体科室的顺序列于文题页左下方。

6、稿件需是本人独创。如为多人合作作品,须征得本文全体作者同意,并注明全体作者姓名。因稿件著作权所引发的纠纷,由作者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
 
 
 

Copyright 2001-2021 400农业期刊网版权所有 做最专业学术期刊论文发表网站
本站不是《中华眼科医学杂志社》官网,如果需要联系官方杂志社,请联系客服索取网站或者电话。